1970年01月01日
廣東省特種設備行業協會經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告的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鑒定評審工作范圍為:
1970年01月01日
(一)鍋爐,是指利用各種燃料、電或者其他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并對外輸出熱能的設備,其范圍規定為容積大于或者等于30L 的承壓蒸汽鍋爐;出口水壓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且額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 的承壓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鍋爐。(二)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2.5MPa·L 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
1970年01月01日
特種設備制造許可申請,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元件、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客運索道、廠內機動車輛、安全附件及保護裝置、部件制造等10種;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申請,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安裝改造維修等7種;檢驗檢測機構核準申請,包括綜合檢驗(定期、監督)機構、型式試驗機構、無損檢測機構核準等3種。型式試驗備案申請,包括超大型起重機械、 3C 認證流動式起重機械、進口起重機械、進口電梯、進口大型游樂設…
1970年01月01日
特種設備有哪些?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其中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為承壓類特種設備;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為機電類特種設備。《特種設備目錄》分別在2010年、2014年、2018年、2021年做了調整,最終版本的《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目錄》于2022年6月1日實施。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又被叫作特種設備制造資質、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特種…